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女買活螞蟻進口遭送辦 因非公告有害生物獲不起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蕭姓女一一二年九月從中國買九管活螞蟻進口遭海關扣押,高雄地檢署考量「東方收割家蟻」等雖被農業部成果報告列有害生物,但並未正式公告列入,據此依植物防疫檢疫法處分不起訴。

蕭姓女子供稱去年九月底在中國淘寶網購買多隻「收割家蟻屬」、「東方收割家蟻」、「針毛收割家蟻」等共九管寄送來台,但同年十月十日貨運報關時遭海關查驗,發現這些螞蟻疑為有害生物,因此依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將蕭女送辦。

檢方根據相關文件發現,蕭女輸入的「收割家蟻屬」、「東方收割家蟻」、「針毛收割家蟻」均未經主管機關公告為有害蟻類,僅有農委會(改制前)成果報告認定為有害生物,且綜觀成果報告,僅有隻字片語提到「可能造成農業危害」,因此蕭女辯稱不知道這些蟻類不能輸入可供採信。檢方偵結後,認為蕭女罪證不足,並依植物防疫檢疫法處分不起訴。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