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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清泉不滿縣長選舉官司二審結果 將與律師討論下一步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針對屏東縣長選舉訴訟官司二審宣判表達強烈不滿,五日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在接到判決書後,會跟律師團充份討論,再決定下一步。
蘇清泉聲明指出,這一屆屏東縣長選舉,有太多疏失、錯誤與作票疑慮,這些經典的選舉舞弊,我們都不可思議地親眼目睹了。我們已比對並提出開票過程不合理的輸入次數,但可供電腦存取的開票過程電子紀錄檔,一審法官不願意調查,更可議的是法官未嚴守分際,沒有主動申請迴避,在我們的訴訟進行中,她的老公律師與周春米緊密的接觸,承辦屏東縣政府其他二審訴訟案件,這樣的瓜田李下讓民眾難以信服。
而二審法官也害怕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沒有詳實調查,僅開一次庭就草草結束,最不可思議的是,從中選會到一審法院、二審法院,他們都承認選務存有這些嚴重問題,但是,從頭到尾他們就是不肯對這件事做出補救,一句輕描淡寫的「不影響選舉結果」就打發掉,我無法接受判決,屏東鄉親也無法接受。我們對司法深感失望,淪為執政者的工具,這是前所未有的國家危機。
錯誤就是該匡正,「做一票也是作票」這是最基本的道理。明知有錯而不處理,到哪裡都說不過去。民主選舉是奠基在合法的程序下,有合法的程序,當選者才有正當性,才有實行「公權力」的合法基礎,中選會、一審跟二審的法院,沒有針對符合「合法性」、「正當性」做出應有的判斷,無法用道理說服民眾,令人不滿,也令人遺憾。
蘇清泉強調,屏東司法長久以來,辦案不看證據,看顏色,周典論案該調查的也都調查了,已偵辦那麼久,既不調查也不給交保,要看上級同意才願放人,要關到得到滿意的答案為止,標準的押人取供,執政者伸手介入的痕跡斑斑,這是我們要的司法嗎?
惟有大家覺醒,強力監督,司法才能公正,才能造福百姓,否則司法只是淪為當權者的工具,雖然二審法院判決定讞,但在本案判決的法理基礎上,有著不可忽視的瑕疵,他在接到判決書後,跟律師團充份討論,再決定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