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會職權修法覆議表決戰本週登場,十九、二十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並於二十一日院會記名投票表決。部分團體預告,審查期間將重回青島東路,訴求反對國會濫權。
總統賴清德十一日核可行政院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的覆議理由書,行政院隨後依憲法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十四日院會將覆議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
朝野黨團日前協商達成共識,擇定十九、二十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所提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審查時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並分別由國民黨團推派十一人、民進黨團推派十一人、民眾黨團推派兩人進行詢答。
覆議案二十一日上午院會報告事項處理完畢後,進行記名投票表決,兩案分別為兩張票、同時投票,並由各黨團推派一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當天會議不進行施政方針報告質詢。
部分團體預告,十九到二十一日覆議案審查、表決期間,將重回青島東路與濟南路「監督」。
台灣公民陣線新北工作隊隊長賴中強表示,十九到二十一日的活動規劃,訴求「反國會濫權」、「拒絕民主倒退」,並要警告國民黨不可以推動包含國會特偵組條款、花東三條例、黨產條例的救國團解套條款及核電廠破格延役等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