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光洋10億 2幹部重判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全球硬碟靶材大廠光洋科技公司許女、陳男兩名幹部,涉利用對外操作貴金屬交易買賣之便,虛設境外公司與光洋交易並盜賣四百五十公斤黃金,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各判刑八年半及四年。檢方和兩名被告皆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許女二人所為導致公司損失達十億元以上,迄今七年多未見任何彌補,撤銷改判許女十二年、陳男九年。

許女(四十五歲)、陳男(四十七歲)分別擔任光洋科技貴金屬管理中心實體交易課長及衍生交易課副理,均為高階主管。兩人於二0一四年間共謀先後虛設Alph等五家境外紙上公司,並用來跟光洋公司交易。

他們先用低價向真實供應商買入黃金,再墊高價格出售給光洋;許女把光洋生產的貴金屬先以低價出售給虛設境外紙上公司,再由光洋向另一虛設境外紙上公司高價買回。

許女用無實體交易、低買高賣的「左手賣右手」方式,先後賺取不法利益,總獲利達一百四十九萬餘美金。後來,許女又利用不法手段,先後侵占光洋公司黃金四百五十公斤(價值約為一千六百零五萬九千餘美元)。

後來,國際黃金價格大跌,許女的資金缺口越來越大,無法處理,二0一五年十一月底辭職走人,事後才查出許女盜賣黃金。許女後來有匯回光洋科技二百五十九萬八千美元。陳男則於二0一六年三月離職。

法官認為,許女是英國知名大學財經系碩士、陳男也是清華大學財務金融系畢業,二人受僱光洋科技,利用職務之便虛設境外紙上公司套利,造成光洋巨大損失,許女犯後僅匯回部分金額,其餘均未賠償,甚至仍保有其侵占的廿公斤黃金,犯後態度不佳又飾詞狡辯,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