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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抽驗市售旅行箱 4件標示或品質不符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三十日指出,近日與經濟部標檢局合作對市售旅行箱進行抽驗,隨機購買10件中有4件品質不符、標示不符或未標示商品檢驗標識;呼籲民眾應購買有檢驗標識的產品。

消基會與標檢局二月時於各大賣場、旅行箱專賣店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十件不同廠牌型號旅行箱商品進行抽驗,確認品質是否符合標準規範。

消基會指出,這次檢驗項目包含品質項目中的落下試驗、裝載試驗、行走試驗與伸縮拉桿試驗,以及標示查核中的商品檢驗標示及中文標示,總共三大項目。

檢驗結果發現,有一件品質項目不符合,為落下試驗試驗後箱體破裂,一件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經查證是未完成檢驗程序;此外,有兩件中文標示不符合,其中一個是中文標示建議載重七公斤,與技術文件建議載重七點四公斤不相符,另一個則是產地標示「台灣」,但應標示製造商或委製商,卻標示成進口商。

針對品質項目不符合的商品,消基會表示,標檢局已依商品檢驗法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屆期未改正將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商品,標檢局已依商品檢驗法處二十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中文標示不符合商品,標檢局已依商品檢驗法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旅行箱作為出國旅行的必備工具,品質至關重要,消基會建議,民眾在選購及使用旅行箱商品時,應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旅行箱商品,並應檢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尺寸、裝載重量、製造日期、產地等資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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