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卅多歲的廖姓男子為追求女直播主,斥資打賞不得「女神」回應,自一一二年二月起陸續透過IG私訊侮辱內容,也趁女方直播時利用IG私訊方式傳送貶抑言論,女方無奈報警,未料廖男竟還嗆「去分局告我跟蹤騷擾,請問直播還要做嗎?」等,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法判處拘役卅五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台中一名廖姓男子為某直播平台用戶,十分喜愛該平台一名女直播主,為博得佳人芳心,廖男不惜斥資購買大量該平台電子禮物為主播打賞,然而女直播主卻始終與其保持距離,愛而不得的廖男態度轉趨偏激,使用IG帳號陸續傳送、「妳有做過酒店」、「別人都可以睡妳,為什麼我沒有?」、「做直播的本來就不是什麼好女人」等侮辱直播主。
女方無奈選擇至轄區分局求助,警方介入調查,通知廖男到案約制告誡勿再有騷擾行為,然而廖男並未清醒,同年六月起接續利用IG帳號、平台帳戶等公開留言叫版嗆聲「去分局告我跟蹤騷擾,請問直播還要做嗎?」,還多次撥打視訊電話予女方,致女直播主不堪其擾,日常生活與工作都陷入恐慌,繼而對廖提告跟騷、妨害名譽及恐嚇等罪。
全案經南市檢警偵辦起訴,台南地院對廖男進行審理,妨害名譽部分,廖男在女方直播時以IG私訊方式傳送貶抑內容,但並非在公開頁面留言,該部分難認其有散布公眾意圖;恐嚇方面,廖並無具體明確說明要以何種方式對女方進行加害,難認為「惡害通知」,故兩罪不起訴。然而廖男騷擾行為並無違誤,依跟騷法判處拘役卅五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