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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利多 當沖降稅再延3年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八日預告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草案,將延長當沖交易證交稅稅率減半措施,延長施行期限三年,至二0二七年底止,草案預告期至九月九日。

若後續順利,有望排入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一旦修法通過,將是第三度延長,合計實施期超過十年。

現股當沖稅率減半,由千分之三降至千分之一點五,最早在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實施,為期一年;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進入首次延長,為期至二0二一年底止;二0二二年一月一日起進入第二次延長,為期三年,優惠將在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期。

財政部預告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草案、預告期至九月九日,可望列入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財政部表示,經衡酌當沖降稅措施已達成提升證券市場交易量能及流動性目的,為續維持證券市場交易動能及減低證券市場不確定性,因此延長施行期限至二0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針對金管會原本向財政部提出展延五年的建議方案,財政部長莊翠雲日前指出,金管會今年二月向財政部提出明確意見,認為延長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滿足長、短期投資人的需求,有利市場發展,且以違約情況而言,當沖者沒有顯著高於非當沖者。

針對財政部最新同意當沖降稅延長三年,陳俊宏認為,這不是討論延長三年、五年的問題,爭取降低當沖交易成本,是為了讓台灣資本市場與國際接軌。自從實施當沖降稅措施後,當沖占比從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三十七至百分之四十,此比率符合國際市場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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