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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稅負制 財部擬採差別稅率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全球最低稅負制箭在弦上,財政部長莊翠雲八日表示,為避免課稅權拱手讓人,台灣須盡快接軌,目前方案尚在研議,初期若要將國內既有的營利事業基本稅額徵收率由百分之十二調高至百分之十五,應會採差別稅率,避免衝擊中小企業,後續將與經濟部溝通磋商。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推動全球最低稅負制,未來合併營收達七點五億歐元的跨國集團,不管是母公司或其海外子公司,在全球各地要繳至少百分之十五的最低稅負。

莊翠雲指出,許多國家已經開始訂定全球最低稅負制,台灣如果不做,課稅權就會拱手讓人,目標就是盡快接軌;而全球最低稅負制的有效稅率計算方式,與國內既有的「營利事業基本稅額徵收率」不太相同,台灣要接軌,勢必要符合OECD規範、用同一基準,因此目前財政部尚在收集國際資料、研訂相關草案。

至於初期接軌階段,是否會將營利事業基本稅額徵收率現行百分之十二調高至百分之十五,莊翠雲說,這部分也在研議中,因為調升徵收率與產業有很大關聯性,財政部持續與經濟部溝通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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