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方無號誌路口專案取締 七天開罰逾1700百件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警察局展開無號誌路口專案取締行動,七天共取締一千七百餘件,盼強化駕駛人對停讓規定認知。

屏東縣警局統計今年一月至二十五日止,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發生三千兩百二十件,造成二十六人死亡、四千六百三十四人受傷,與去年同期相比,發生件數減少三百四十件,死亡增加九人、受傷減少四百三十一人。

警方指出,八月十九日至二十五日展開無號誌路口專案取締行動,共取締一千七百一十四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取締件數增加一千六百九十三件,希望促使駕駛人於行經「閃光紅燈」或設有「停」字標誌的路口時,遵守規定停車再開,強化駕駛人對停讓規定的認知。

屏縣警局表示,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規定的駕駛人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共同改善行人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