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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政策溝通交流會 台中市府盼審慎推動轉軌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內政部四日召開國土計畫政策溝通說明會,台中市政府重申,市府將依規持續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審議作業,秉持6月26日內政部董建宏政務次長拜會市府時,雙方交流的具體意見,包含市府反映民眾陳情三大面向問題,建議中央應協調各部會,儘速公布農政資源投入政策具體內容,聽取各公民團體建言,妥善回應民眾疑慮與地方實務執行課題,審慎推動國土計畫轉軌作業。
台中市政府說明,內政部於6月26日拜會市府就國土計畫推動作業進行交流,市府表示,國土計畫施行影響層面非常廣,攸關民眾權益至鉅,相關民眾所提出的人民陳情案件,歸納主要有三個面向問題,包括:一、農業發展地區劃設及未來農政資源投入疑義;二、民眾期待增加可建築用地或產業用地範圍;三、未來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限制及目的事業法令適用上疑義。
國土計畫轉軌面臨法令、制度、功能分區劃設、配套措施等問題,為免國土計畫法倉促上路,建議中央應貼近民意,聆聽地方反映意見,優先保障民眾權益,在相關法令及配套措施完備後,審慎評估轉軌國土計畫。
內政部長劉世芳盼準時收到台中市等縣市政府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台中市府說明,該案已進入法定程序階段,召開6次台中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處理高達200件以上人民陳情案件,過程中由各相關局處逐一就人民陳情議題,審慎研析並進行說明回應,都發局準備召開第7次專案小組會議審議。
市府農業局、原民會今年已針對農業發展地區、原住民族地區議題,辦理多場地方說明會,提供地方反映農業發展地區管制、農政資源投入政策不明等意見給中央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慎考量;第三階段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市府地政局自111年12月辦理公開展覽,召開30場公聽會,蒐集民眾陳情意見,提送台中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將依規定提報台中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
農業局就國土計畫第三階段劃設也陸續接獲各界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因應內政部今年4月預告土地管制規則草案,農業局5月間邀集農業產業相關體組織,舉辦12場座談會彙集民眾意見。
地方對於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農1)劃設存有諸多疑義,農業局盤點歷年農地資源規劃計畫研究成果,綜整研究報告書各項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因素,如沿海區域海水倒灌、農業灌溉用水不足、區塊破碎及未來可能開發利用等情形,據以針對台中市市農1劃設進行適宜性分析及檢討,以提供國土劃設及審議參考。
台中市府指出,各專家學者建議及地方政府反映意見,仍待中央釐清政策與法令面問題,市府提出具相關體建議,如法令面,中央相關國土計畫子法尚未完備,目前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如何轉軌未釐清;在制度面,中央相關業務未定位,影響地方權責分工,地方政府無海洋資源地區相關圖資,管理權責尚有疑義。國土功能分區劃設部分,應全面清查盤點農業發展地區劃設及農政資源投入差異地區、農地總量控管將限制產業用地需求、原住民族基本法的部落範圍與國土計畫法功能分區用地劃設原則競合等。
中央未有完整的獎勵檢舉機制配套措施、法規修訂等,相關法令未完備,逕依規裁罰、檢舉獎勵金等,造成民眾憂慮或造成困擾。配套措施應整合原非都市土地轉換國土計畫功能分區用地資訊化作業,盼中央審慎面對各項議題並提出具體執行措施,兼顧國土計畫法立法訴求與地方實質推動議題。
目前相關局處針對市民朋友心之所繫的問題,妥慎謀求最適切的處理對策中,全案須待相關方案提送市府都市發展局完成召開台中市國土計畫審議會通過後,地政局即得依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第7條規定,儘速將劃設成果提報請內政部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