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九月八日上午一位女性民眾違規攀爬武嶺停車場後方山壁,危險舉動很容易發生墜崖風險,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已派員查閱武嶺停車場錄監資料,經查明身分後將依法告發取締。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及林保署南投分署將持續聯合查察及宣導,防止民眾攀爬之不當行為。
太管處表示,攀爬岩壁之行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第十五條:「禁止擅自進本園區未開放之步道或擅離已開放步道既有路徑」罰新台幣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整。
太管處將聯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總隊第九大隊加強巡邏取締以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