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曾任基隆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周姓小隊長與劉姓偵查佐有義務取締特種行業,卻淪為「門神」長期包庇不取締,還事先洩漏臨檢情資。基隆地方檢察署二十七日對周姓小隊長、劉姓偵查佐及店家負責人等十名被告,提起公訴,對周姓小隊請求從重量刑。
周姓小隊長與劉姓偵查佐今年六月遭查獲相關不法後,基隆檢方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基隆市警察局召開考績會決議,二人各記二大過免職,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檢察官表示,周小隊長不僅洩漏臨檢情資,從中獲取每月數十萬元賄賂,更淪為業者「門神」,以警職人員身分作為與不肖份子談判、斡旋籌碼,透過友人洗錢賄賂款項,並否認犯行,毫無悔過之心,數度以不合常情理由矯飾其詞,犯後態度極為惡劣,爰請從重量刑,以昭炯戒。
劉姓偵查佐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刑法洩密、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妨害風化等罪,請依法妥適量刑。
檢察官指出,另外李姓等六人均涉犯刑法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的行為,容留以營利罪;陳姓另與二名王姓嫌犯涉犯刑法意圖營利,基於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罪。
另外,就對周小隊長行賄部分,李姓等人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為違背職務及不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對劉姓偵查佐交付不正利益部分,李姓等人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為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依法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周小隊長、劉姓偵查佐二人,一併移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