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詐騙通報 逾9成在Meta


本報綜合報導

立委質疑社群平台詐騙廣告猖獗,幾乎占網路詐騙廣告逾九成,是否可考慮平台業者賠償相關詐騙金額的五成?數發部長黃彥男七日表示,如果民眾是因平台業者而遭受詐騙損失,可以考慮業者負擔連帶責任,立法院可提修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黃彥男、NCC代理主委翁柏宗、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法務部、警政署、金管會就「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表示,從數發部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APP查詢,逾九成詐騙廣告都在Meta上,單一平台就有這麼多的詐騙廣告內容,數發部應該更積極處理,是否可考慮平台賠償詐騙金額的五成?

黃彥男表示,確實比較多詐騙內容是在臉書,但這主要是詐騙源頭,後續詐團可能會引導受害者到私人群組。在專法實施前只能跟業者道德勸說、喝咖啡;但隨著打詐專法通過後,也會祭出罰款,最重可以罰一億元,應該對業者有一定嚇阻效果。

至於法規是否會進一步調整,黃彥男說,如果是因平台遭受詐騙損失,可考慮立法,看平台是否要負擔連帶責任,立法院可以訂相關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