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八月曾發生有承辦兒童暑期營隊社團涉及不當管教,廿二日議會定期會中,議員王又民質詢該案社會處及警察局後續處理情形;警察局長李建民說,經訪查有家長證實孩子曾被打等情事,家長提告後警訊後依傷害、妨礙自由等罪嫌,經行為人函送法辦。社會處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六萬元罰款,且公布加害人姓名。
民眾於八月間在社群平台發布,指某辦理兒童暑假成長營社團的「老師」,不僅以「不求人」打學童致手瘀青,且對吃飯慢的學生還再飯裡加辣椒逼吃等,疑似不當管教。
社會處獲報也緊急做出因應,警察局也進行訪查並有學生家長證實孩子曾被打,因此決定提告;對於議員的質詢警察局長李建民說,警方訊後於九月底依傷害、妨礙自由等罪嫌,將加害人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另社會處長林文志說,為維護兒童權益,經開會討論決議對加害人裁處六萬元罰款,且公布加害人姓名。教育處則已停止補助該協會開辦夜光天使班、成長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