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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加薪 基層從業人員起薪3.6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台鐵員工爭取權益問題,交通部部長陳世凱二十二日親上火線與台鐵企業工會會談,承諾將全力協助台鐵公司的營運發展。
陳世凱與台鐵企業工會針對「從業人員待遇表」、「民節日出勤獎金」、「夜點費」「危險津貼」「地域加給」等議題提升與改善進行意見交流。
台鐵企工表示,陳世凱指行政院將核定「從業人員待遇表」,從業人員起薪增加幅度為一千八百元至三千一百四十元,並將追溯自報到日的相關差額及加班費(例:第十一階起薪核定後為三萬六千一百四十元,增幅約三千一百四十元)。
同時,台鐵局原有員工選擇轉任從業人員者,將依據「職務對照表」轉任相應層級,起薪按「從業人員待遇表」核定,並得依層級轉任原年資提敘薪點,追溯至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雙方亦達成民俗節日、夜點費、危險津貼等與待遇有關共識,有關民俗節日出勤獎金(清明、端午、中秋),執行疏運任務員工每出勤一日發給定額一千五百元等值禮券。同時追溯本年度端午及清明二節日,台鐵公司承諾明年度起,將爭取改以獎金發給,提高員工士氣。
有關夜點費、危險津貼、地域域給適用用對象,交通部將提報爭取從業人員適用,並將進一步爭取提高此三項金額。
台鐵公司也表示,從業人員薪資原依資位人員固定月薪百分之九十至九十三規劃,經與交通部及台鐵企業工會溝通協調,調整以資位人員百分百固定月薪發給,並將部分非固定薪額納入從業人員之職務薪考量,提升從業人員薪資。
現行從業人員將依核定之待遇表金額,自到職日辦理補發薪資及加班費。如服務員月薪三萬三千元,要點核定後月薪為三萬六千一百四十元,將補發三千一百四十元及加班費差額。台鐵公司已訂定轉調人員轉任從業人員相關規定,轉調人員得依原有年資辦理提敘,並依提敘後之薪點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