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日立法院朝野針對下年度總預算案進行第六度協商,但仍以破局收場;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二十四日繼續協商,並且拜託主計長與各黨團溝通提出解決方案,政院人士也表示已開啟意見交流。就朝野攻防過程來看,下年度總預算案在立院一再卡關,關鍵問題在於賴政府有法不依、硬幹到底的心態;倘若賴政府不能務實面對法律,擋在前面的大石頭依舊無法搬開。
總預算案關卡的癥結之一,在於立法院今年六月四日三讀通過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將每年禁伐補償金由每公頃三萬元提高至六萬元,而行政院在下年度總預算案中卻未依法編列,仍維持每公頃三萬元。事實上,如果行政院對於此一法修法存有異議,大可提出覆議,但行政院不但捨此不為,甚至還揚言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沒有提出覆議是「他不忍對原住民造成對立」,但恐怕不依法編足預算才會讓原民住感覺被行政院晃點吧!
其次,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在野黨是「用五萬原民受惠地主的權益,來凌駕兩千三百五十萬國人的總預算案的需求」;問題是,立法院是由全體台灣公民選出的立法委員所組成,立法院代表全體台灣人民通過的法律修正案,民進黨政府卻不遵守,追根究柢,應該是民進黨政府的一意孤行凌駕全台灣人民的總預算吧!
再者,在在野黨堅持之下,卓內閣鬆口將每公頃補償金提高到四萬元。倘若卓內閣不願依法提高到六萬元,從三萬元增加到四萬元又是依據什麼?提高到四萬元之後,與六萬元還有兩萬元差距,如此就變成依法了嗎?更何況,根據估算,提高到六萬元之後,每年所需補償金約五十二點一五億元,較現有補償金增加約二十六億元;相較於下年度總預算歲出三兆一千三百二十五億元、較今年度增加一千八百零六億元,補償金編足五十二點一五億元、增加二十六億元只算零頭,套句阿扁的話,編出來「有那麼嚴重嗎」?
再說卓內閣搬出《憲法》第十七條、《預算法》第九十一條揚言釋憲。但持平而論,《憲法》第十七條確實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但在野黨是要求行政院依法編足預算,並非在審查預算案時提議增加支出,甚至總預算案都還沒進入審查階段,何來違憲之虞?更明確說,應該是行政院未依法編列預算,而非在野黨違憲。
同時,《預算法》第九十一條也確實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但該條文係規定「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並非規定行政院應先「同意」該法律案;更何況,修法後的補償金額也並未「大幅增加歲出」,何來違憲之虞?
除了禁伐補償金之外,卡住總預算案的第二個癥結是提高公糧收購價格,關鍵在於行政院未依據立法院於七月十六日通過的決議,將每公斤公糧收購價格提高五元;第三個癥結是提高健保點值,關鍵在於賴清德競選總統時開出一點一元的支票,但卓內閣編列的金額卻顯然無法達標。
坦言之,對於白紙黑字的法律,卓內閣尚且揚言釋憲、討價還價,對於「僅」是立法院決議的提高公糧收購價格,卓內閣恐怕更不放在眼裡;而同樣沒有明定於法律的提高健保點值,也可能淪為賴清德和民進黨政府的空口白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