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二十五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作出判決,結果是部分合憲、部分違憲,若干立法更因違憲而立即失效。表面上看,此一判決似乎是朝野各有勝負,但進一步觀察,判決結果卻與民進黨的主張若合符節,憲法法庭甚至限縮立法院監督權。質言之,此次憲法法庭的釋憲判決是民進黨的勝利,卻是民主的大倒退!
今年一月十三日總統、立委大選,總統雖由賴清德勝選,但得票率僅百分之四十點零五,遠低於百分之五十;立委選舉方面,民進黨更是一口氣少了十席,丟到過半席次優勢。賴清德不僅淪為雙少數總統,在野的國民黨、民眾黨更達成藍白合的共識,在立法院以多數席次監督執政黨;不過,掌握完全執政優勢長達八年的民進黨卻未能領會「政治是妥協的藝術」的精髓,依舊企圖以權力輾壓在野黨,惟在野陣營卻已脫胎換骨,也以國會多數席次強力監督民進黨。
回頭檢視在野黨共推國會改革法案的出發點,幾乎都是針對民進黨完全執政種下的惡因。質詢答覆、藐視國會罪部分,主要是針對蔡政府時期從閣揆到閣員對立委質詢的避重就輕、實問虛答,甚至反嗆、反質詢立委;人事同意權部分,主要是針對蔡政府時期無視於國會的監督、制衡功能,仗著民進黨多數席次強行通過爭議人選;調查權、聽證權部分,主要是針對蔡政府留下的諸多政策或行政作為的黑箱。至於總統赴國會進行國情報告,更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的承諾。
然而,習於享受完全執政大權的民進黨,當然不甘於在野黨強力監督,遂以民進黨掌控的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三大國家機器,外加民進黨合力訴求釋憲。眾所周知,當前全數大法官均由蔡英文擔任總統時所提名,民進黨走上釋憲一途仍然握有裡應外合優勢。
果不其然,七月十九日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暫時處分裁定,不僅裁定內容照著民進黨的劇本走,甚至連宣告暫時處分裁定的日期也能被民進黨發言人「神預言」料中。過去民進黨嘲諷「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如今儼然成為「憲法法庭是民進黨開的」!
就釋憲結果來看,以質詢答覆和調查權而言,官員不得拒絕提供資料或不得拒絕表達意見被判違憲,不啻賦予官員於質詢或接受調查時逃避道出真相的空間;尤其是此二者於立法時設立的罰則也都被判違憲,更讓國會監督變成「沒有牙齒的老虎」。申言之,執政黨有此保護令,抱著「一皮天下無難事」心態的官員任由在野黨再怎麼監督,也都能繼續好官我自為之;甚至若有政府官員遮掩違法,在野黨也只能徒呼負負!
再以人事同意權而言,無虛偽資料具結被判違憲,不啻賦予被提名人提供虛偽資料的空間;甚至立法時對於被提名人答復不實、隱匿資料或提供虛偽資料者的罰則,也被判違憲,此一判決無異於為被提名人大開欺瞞國會的方便之門。藐視國會罪也被判違憲,讓台灣依舊處於落後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先進立法的境地,即使政府官員逃避監督、矇騙國會,國會也莫可奈何。
總的看來,民進黨窮盡洪荒之力封殺國會改革,莫非是擔心長期執政留下的「潘朵拉的盒子」在國會被在野黨掀開?尤有甚者,此次釋憲結果等同宣告憲法法庭可以限縮直接民選的國會的合理立法權與監督權,更會加深朝野的扞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