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署現地考查臨海縣市執行污染防治潔淨海洋計畫 成果豐碩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自今(113)年7月中旬起,前往19個臨海縣市進行年度考查工作,透過現地訪查及專家學者提供業務推動建議,精進海洋環境管理工作。海保署指出,各縣市在海洋污染緊急應變、海洋垃圾清除處理及環境教育宣導、海洋污染稽查管制及海域水質相關監測及作為等方面表現逐年成長,各自在不同面向展現豐富成果且績效卓越。

海保署說明,為防治海洋污染、保護海洋環境及維護海洋生態,補助臨海地方政府執行污染防治潔淨海洋計畫,強化地方第一線海洋污染應變能量、落實海洋廢棄物處理及完備海域環境監測相關工作。同時,為考察地方政府執行績效,海保署針對臨海 19 個縣市政府依海岸地理位置及污染風險特性等,分為直轄市(海洋第1組)、西部縣市(海洋第2組)、東部及離島縣市(海洋第3組)等3組,進行一系列現地考查。

海保署表示,各縣市展現不同地方特色與創新亮點,例如新北市設置北台灣第一個廢棄漁網具回收處理中心,再利用率達40%,於海洋應變上擴大海污應變聯防,以北臺灣8縣市資材相互供應;桃園市建置出海口河川水色AI辨識系統及「桃園市環境監測科技中心」,整合海岸環境監測資訊系統及CCTV遠端即時系統;嘉義縣推動環境教育結合境內宗教活動(大甲媽遶境活動)落實海洋保育觀念,積極推動廢蚵繩及廢漁網回收及首創海水塑膠微粒採樣;屏東縣則加強環保艦隊召募1,270艘居全臺之冠,並推動「海廢帶回、漁獲自肥」,增加海廢攜回量;宜蘭縣於南方澳港設置13處定點清運,並以4種語言宣傳單宣導移工船員,並積極推動海廢再利用及推動海廢大富翁;花蓮縣於縣內12條溪流設置垃圾攔截,減少垃圾流入溪流及海洋,針對泛舟及西瓜種植業者使用黑色塑膠布追蹤調查,減少陸源污染造成海廢問題。

海保署署長陸曉筠強調,地方政府為海洋保護第一防線,肩負海洋污染事件應變及防治工作,平日加強宣導海洋廢棄清理,並定期監控沿海水質狀況及加強港口稽查工作,對於海洋環境維護功不可沒。期許地方政府秉持對於海洋事務工作之熱情,凝聚守護海洋的決心,實現永續海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