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郭姓、練姓越南籍移工,今年四月間飲酒後聊天疑發生爭吵,郭男竟持一把水果刀刺入練男胸部,友人見狀將郭拉開,郭隨即離去,友人報警並將練男送醫救治,幸挽回一命。彰化地院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將郭男判處八年有期徒刑,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郭男和練男為朋友關係,今年四月二十日晚間,與另二名越南籍移工一起飲酒,之後大家在聊天,郭男與練男疑有衝突,郭男竟持一把水果刀,刺入練男胸部,造成練男前胸正中偏左處有一穿刺傷,傷口約二點五公分長,深及肋膜腔與縱膈腔,並引起左側血胸、心包膜血腫及心包膜填塞、創傷性氣血胸等傷勢,在場友人見狀趕緊將郭男拉開,郭隨即離去。經報警處理並將練男送醫救治,幸未發生死亡之結果。
被告供稱,因為當時被害人一直罵他,他拿著包包離開就看到刀子,就拿刀子刺被害人,水果刀不是他的,他沒有帶水果刀到現場等語。
被害人供稱,飲酒時他沒有叫被告閉嘴不要講話,平常跟被告喝酒都正常沒有什麼問題,不知道被告為何要砍他等語。
法院審酌被告僅因與被害人發生爭吵,竟隨手持刀朝被害人胸口刺入,被害人經急診入院時無自發性心跳、呼吸,其危害非輕,並考量其在台灣工作一年多,工作穩定時月收入為二萬元,不穩定就少於二萬元,有二名未成年小孩在越南等情,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八年有期徒刑。可上訴。(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