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寵物店款項 女判1年5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沈姓女子自稱具有獸醫師執照在寵物店工作,涉嫌侵占客人購買小貓的尾款四萬五千元;還以買貓血或要為貓動手術結紮、租點滴架、買飼料等理由,向寵物店老闆拿了二十幾萬元。彰化地院審結,依業務侵占、詐欺取財等罪將她判處一年五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沈女自稱具有獸醫師執照,去年九月起任職該寵物店。去年十一月三日王姓女子到該寵物店購買八萬五千元的小貓,當天先轉帳四萬元至指定帳戶後,沈女稱「我們只能收現金,不方便匯款」等語,王女遂於同月八日至寵物店交付尾款四萬五千元,沈女隨後將該筆尾款侵占入己。

被告於同年十一月十至二十八日佯稱要治療貓咪、支付貓舍賠償金、要租點滴架、購買飼料及買貓血等,老闆同意其自行取走店內現金;還佯稱送貓去結紮要預約手術室、買貓血、要去獸醫工會上課等理由,致老闆匯款至其指定帳戶。

法院考量其坦承犯行,且需撫養二名未成年小孩等情,定應執行一年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