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遭虐打餵毒亡 生母同居人判17年10月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四年前與彭姓女子交往,竟利用和女友與前夫所生的三歲女兒獨處機會,施以極端暴力凌虐,甚至對她餵食毒品,終造成女童死亡,最後陳嫌還在彭女與友人幫助下,將遺體運回南投名間鄉老家樹下掩埋。台中高分院更三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十七年十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於民國一0九年一月與彭女交往,隨即開始利用與彭女與前夫所生女兒獨處機會,對年幼的女童施以極端暴力,他先在同年二月,以不明器物猛擊女童頭部,導致顱骨骨折及硬腦膜下出血,隨後的數個月內,陳男更是以竹筷、針、木板等物品不斷施以凌虐,甚至使用膠帶將女童的頭部和眼睛纏繞。

同年六月,陳男因施用FM2精神藥物後,竟將該毒品餵食女童,導致女童因體內毒品濃度過高而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