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不服管教遭改名「壞」 內政部請桃市府儘速撤銷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桃園市有家長至戶政事務所將女兒更名改成壞字,內政部八日表示,更名事件已對該名子女造成傷害,已請桃園市政府應本權責儘速撤銷改名登記,必要時請社政機關進行家庭關懷介入處理。

桃園市平鎮區有家長因女兒不服管教,竟擅自到戶所將女兒名字最後一字改成壞,戶所勸說無效只能受理。桃市府民政局說,已發函戶所協助改名,並函請內政部協助撤銷改名登記。

內政部指出,父母雖為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但申請未成年子女命名改名,應以未成年子女利益考量,且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均明確指出兒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因此需獲得特別保護及照顧,包括適當的法律保護。

內政部表示,政府處理兒少相關事務時,應以兒少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其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協助及保護,這起更名事件已對該名子女造成傷害,內政部已請桃園市政府轉交所屬戶政事務所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