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鹹酥雞老闆硬上少女還偷拍 恫嚇抓回家鎖起來被判7年10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四歲陳姓鹹酥雞店老闆玩手遊認識十五歲國中少女,約回家三度硬上、二度偷拍性交過程,怕被查還刪對方手機訊息,並恐嚇她說「去妳學校找妳」、「把妳抓回家鎖起來」;台中地院以陳侵害少女身心,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六罪判他七年十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今年四月初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少女,同月二十一日就約對方回家並違反她意願硬上得逞,他事後怕遭追查,當晚又強行刪除少女手機對話紀錄。同月二十七日,陳再次對少女硬上過程還惡劣用手機偷拍,他為控制對方不對外聲張,還傳訊恐嚇說「我可以去妳家妳學校找妳」;後來於五月五日再度對她硬上、偷拍,當晚又恫稱「禮拜日妳別求饒」、「找到妳就把妳抓回家鎖起來」,少女不堪對待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均坦承不諱,與少女指證相符,並有數位鑑識還原的手機對話、畫面等可佐證。陳的辯護人提精神抗辯,主張陳男曾赴精神科就醫,應有刑法第十九條減刑適用。

法院查,陳一0八年曾因焦慮、憂鬱就醫,但其自稱之後就沒再接受治療,況且陳為規避查緝,還知道要刪除和少女對話,顯然意識清楚、思慮縝密,對自己違法一事有清楚認知,不採信其辯詞,且陳男為滿足性慾對少女硬上、偷拍,嚴重侵害她人格身心健全,其犯後雖坦承但沒有和解。

法院考量一切情狀後,依二個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一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他七年十月,另依二個恐嚇及一個妨害電腦使用罪,判他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