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近期偽變造車牌案件頻傳,甚至有人在網路購買使用。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使用偽變造車牌之車輛牌照稅除補稅並最高可罰二倍以下罰鍰,請勿以身試法。
財政稅務局表示,註銷牌照之車輛懸掛使用偽變造車牌,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動態行駛及靜態停放),應按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補稅並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車牌的型式、顏色及編號均由交通部制定,號牌為行車之許可憑證,必須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網路購買之號牌係屬無效憑證;籲請民眾切勿於網路平台等管道購買偽變造號牌懸掛使用,以免違反行政罰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