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許姓男子和葉姓前妻離婚後仍同居,因得知葉有新對象竟拉扯、強吻,後談判口角竟活活勒死對方,台中地院國民法庭經二天密集審理,許男也當庭向葉女的爸爸下跪道歉,合議庭十三日中午依殺人、強制罪判許十三年五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許男與妻子結婚逾十年,育有二名孩子,今年一月六日雙方協議離婚後,仍同居住於台中市北屯區住處。許男七月十七日趁葉女外出時,私自查看葉女電腦,透過LINE對話紀錄,得知葉女與另名劉姓男子交往,許男查看過程中,葉女返家目睹阻止,接著雙方發生爭吵後葉女欲離家。
許男情緒激動下抱住對方並強吻阻止,隔天葉女至警局報案遭家暴,經父母協調後,約定許男於七月二十六日搬離;但同月二十八日許男未搬離,當晚九時多他見葉女返家準備談判,雙方又爆爭吵並推擠。
許男見葉女打電話要報警,以右手用力勾住葉女脖子,直到對方不再抵抗才鬆手,但葉女已因窒息而昏迷,許男直至當晚十時多才向警方報案,警消趕到現場後將葉女送醫,經救治多天仍因缺氧、中樞衰竭身亡,檢方偵辦後依殺人罪嫌將許男起訴。
全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十一日起經多天審理,因許男全數坦承,對於證據不爭執,僅就量刑辯論上有所主張,十二日下午辯論終結時,許男並當庭向前岳父下跪道歉。昨日中午宣判,許男犯強制罪處五月、得易科罰金,殺人罪部分處十三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