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想吃牢飯持刀到超商佯裝搶劫 被判五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楊姓男子因找工作不順,又缺錢生活,竟異想天開要吃牢飯,深夜前往一家超商,佯裝搶劫,持水果刀向店員恫稱「我要搶劫」、「幫我報警」等語,店員報警,警方將他以現行犯逮捕。彰化地院審結,考量其坦承犯行、累犯等情,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他判處五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楊男因找工作不順遂,缺錢生活,竟萌生欲入監服刑的念頭,今年九月十九日晚上十一點多,至一家便利商店內,佯裝搶劫,手持水果刀向店員恫稱「我要搶劫」、「幫我報警」等語,致店員心生畏懼。嗣員警獲報到場,將楊男以現行犯逮捕,並當場扣得水果刀一把。

楊男供稱,他對店員說要搶劫,接著就請店員幫他報警,因為他缺錢吃飯,想要進監獄。警察到場時,他就舉起雙手跟警察說是他搶劫的等語,並有監視器錄影畫面擷圖可憑,法院認為其符合自首要件,因此依規定減輕其刑。

法院審酌被告因缺錢吃飯欲入監服刑之故,一時情緒失控,而犯下本案,使被害人心生畏懼,所為實有不該;並考量被告素行、犯後坦承犯行,偶爾做臨時工,下班後在活動中心過夜等情,量處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