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推動認養路燈做公益受到許多企業、民間團體、愛心人士的響應,新春過後又有六單位認養共一百七十一盞路燈,市長魏嘉賢十一日頒發感謝狀感謝各界的愛心,並鼓勵大家多多益善,照亮他人照亮自己,集合眾人之力照亮花蓮市的大街小巷,點亮平安回家的路。
接受表揚的單位分別為蕭氏企業認養五十盞、慈惠石壁部堂認養三十五盞、東大門福町夜市管委員認養二十盞、主工里姜梅蘭里長認養三十盞、主權里賴正雄里長認養十七盞、國威里陳孟勇里長認養十九盞,共計一百七十一盞。
市長魏嘉賢表示,認養路燈是一種善行,讓路燈在夜晚保持明亮,提供民眾安全保障,指引每個人回家的路,也等待晚回家的那個人,還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十分感謝各界熱心響應。
花蓮市路燈有八千九百餘盞,自一0六年八月推出路燈認養辦法,以一年一盞一千元的費用,開放讓民眾及企業認養,今年路燈認養活動從去年底開跑,迄今約認養近九百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