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3.0 擬擴大納3對象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衛福部明年將提出長照3.0方案,衛福部次長呂建德6日指出,除了既有長照對象,腦中風、癌末患者,以及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專業人士或中階技術人力等,都擬研議納入適用長照3.0。

自2017年起實施長照2.0,服務對象包含65歲以上失能老人、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失能身心障礙者及日常生活須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或衰弱老人,須經評估符合失能等級2至8級才可申請。

因應超高齡化挑戰,政府預計明年推出長照3.0;呂建德表示,正在研擬調整長照3.0適用對象。

呂建德說明,以往外界曾反映有部分腦中風個案或癌症患者有長照需求,但可能因未滿65歲或無身心障礙證明,尚不符合現行長照服務對象,因而有相關評估,可能擴大長照服務對象,納入經醫師診斷為腦中風且影響日常生活的失能病人,及經醫師診斷為癌症末期且預期壽命少於6個月的失能病人。

外籍人士部分,呂建德表示,也研擬納入外國專業人才、中階技術人力取得永久居留資格、且實際居住達一定條件者;不過目前研擬方向仍須為符合一定年齡或具身心障礙資格的失能等與本國籍相同條件。

他指出,目前尚在持續收集意見研擬階段,亦須針對確切對象範圍進行討論,因此尚無法推估適用人數,整體財務衝擊也尚須進一步評估;後續亦將於行政院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並預計於明年6月左右,將整體長照3.0計畫提報行政院經核定之後,才會確認。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對此表示支持,她指出,服務過程中確實遇到不少癌末與腦中風家庭有長照需求,卻因2.0的資格限定無法進入,其中腦中風患者黃金復原期是6個月,卻可能因資格限制錯失返家賦能時間。

另一部分則是未到65歲,身障證明申請又需約6個月,但患者可能等不了這麼久的狀況。陳景寧說,若能適度給這些家庭支持,不僅可以減輕家人負擔,中風等狀況若能及早介入,也能減少後期變成重度失能的情況。至於外籍人員方面,她則認為,除了技術人力外,也希望政府正視新住民外配的長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