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七歲林姓男子懷疑一名男姓友人在網路上性騷擾他老婆,約對方出面談判時痛毆他一頓,還逼男子脫褲自慰拍照,甚至命他把生殖器當成鍋鏟,在熱鍋上把煎熟的荷包蛋翻面;台中地院審酌,林最終坦承並已和解賠償,依妨害性隱私判他五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林男懷疑男子在臉書上對他妻子性騷擾,透過劉姓友人約對方出面處理,男子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凌晨一時多搭劉的車到林男住處時,林一言不合就朝男子痛毆頭、臉一頓,釀對方嘴唇、頭皮撕裂傷,林男不罷休,又逼男子脫掉褲子自慰,甚至叫他把生殖器當成鍋鏟,將熱鍋上煎熟的荷包蛋翻面,自己則在一旁拿手機拍下男子自慰影像。
檢方訊時,林男僅坦承和男子拉扯、拍攝自慰照片,但辯稱沒有強逼他,也沒有要他用生殖器將煎熟的蛋翻面等語;但被害男子指證歷歷,也提出相關驗傷報告,並有林男拍他自慰照等證據,認定林男同時犯強制、妨害性隱私,二罪想像競合,從重依妨害性隱私罪嫌起訴林,至於傷害部分男子未提告。
台中地院審酌,林男不思理性解決紛爭,僅因細故就強暴、脅迫男子拍性影像,考量林最終坦承,雙方已經和解賠償完畢等一切情狀,依以強暴、脅迫方式使他人自行攝錄性影像罪,判林男有期徒刑五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