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砍頭丟下樓 逆子判無期

 中央社/桃園十二日電
 桃園市中壢區男子梁崇銘去年十月間將同住的母親砍死,還將頭顱砍下從十二樓住處拋下,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判處梁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梁男去年十月砍死母親並將頭顱砍下從十二樓高的住處丟下,歷經近七個月的審理,桃園地方法院下午四時宣判,判處梁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羈押中的梁男到庭聽判,在得知判決結果時不發一語,也無情緒起伏。
 法院表示,依據醫院的精神鑑定結果,足認被告在行為時因安非他命中毒及安非他命精神病而有精神障礙,再依據勘驗現場錄影畫面、證人及到場員警證述,並參考精神鑑定意見,認為被告在行為時有受精神障礙影響,致辨識其行為違法及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均顯著減低,並參考被害人女兒表示希望不要判處死刑的意見,因此減輕其刑。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十月十八日晚間七時許,有吸毒前科的梁男在中壢區住處突然持菜刀、開山刀追砍母親,在媽媽倒地後甚至將頭顱砍下,並將頭顱從十二樓拋下,警方到場後除找到已破裂的梁母頭顱,並循線追到梁男住處,在破門後於屋內找到梁母軀體。
 檢方表示,案發時梁男並無精神病史及就醫紀錄,也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同時坦承案發前曾服用安非他命導致神智不清,對於行凶動機則一概說忘記了、不清楚,只坦承事前有吸毒,檢察官認為梁男手段凶殘、令人髮指,今年二月偵結,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將梁男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最嚴厲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