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八八會館地下匯兌案,第三方支付業者林秉文涉配合洗錢,被依幫助詐欺等罪起訴,案件目前正在新北地院審理中。但自今年十月起,法官陸續以被告或證人身分傳喚林秉文時,他均未到庭。新北地院日前簽發拘票,要求林秉文二十六日務必到庭,但他最終仍未到庭,新北地院認為林男已逃匿,在二十七日依法沒收三百萬元保金,並對林秉文發布通緝。
林秉文為第三方支付業者,因涉及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非法地下匯兌案,遭檢方依協助詐欺及洗錢等罪,於一一一年十一月提起公訴,當時檢察官認為林秉文無羈押之必要,依規定裁定三百萬元交保,且未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正由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新北地院一一二年召開二次程序準備庭時,林秉文均依期到庭,但自今年十月以來,法官多次以被告或證人身份傳喚其到庭,林秉文未曾如期出庭。最初,林秉文的辯護律師稱其因身體原因無法出庭,後來又表示林秉文尚未入境。經法院依職權查詢後發現,林秉文早已出境。
隨後,法院於十二月九日核發拘票,並於十二月二十六日再次要求其到庭應訊,但林秉文依然未現身,法院認定其已逃匿,二十七日依法沒收其保釋金三百萬元,並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