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自化工行買食用酒精、香料摻混再四處搜集空瓶填裝,假冒皇家禮炮、麥卡倫及約翰走路等高價酒,八年前就曾因工廠失火被破獲,林緩刑期間內繼續製造販賣假酒流入中部酒店、小吃攤,連區公所也受害,這次被查獲逾四千瓶假酒,台中地院依發起組織罪判他二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林男是地下酒廠負責人,一0五年就指示員工仿冒約翰走路、麥卡倫、蘇格登、格蘭利威及仕高利達等假酒,同年六月十五日假酒工廠失火意外曝光,最後獲判緩刑五年。
林男再度從操舊業,自化工原料行買香料、焦糖、色素及純水、酒精,指示張姓等五名同夥從台中各地收集使用完畢的空酒瓶、紙箱,再自大陸進口洋酒瓶蓋封膜、仿冒標籤,及各類進口威士忌酒品瓶外貼紙,還向不明來源購入威士忌原酒、生產工具等。
檢警查出,林男一一0年六月一日至去年八月十日被警方查獲為止,由下屬承租三處房屋作為假酒工廠,指導黃姓等六名共犯拿原酒摻混香料、酒精、焦糖色素及水等,調製成酒精濃度相當的假酒,再分裝入回收來的空酒瓶內封膜。
檢方發現,林偽造大摩、蘇格登、約翰走路、皇家禮炮,貼上假標籤、打印製造日期裝箱,有地下酒行、酒店明知林男賣假酒仍進貨再以每瓶九百元至三千四百元不等賣給消費者,流入小吃、熱炒店,連台中市外埔區農會也購入受害,前後查扣超過四千瓶假酒,尚未填裝得空瓶也有上萬支。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及十七名共犯均坦承不諱,外埔區農會也作證買到假酒,並有檢警搜索查扣製酒工具、成品、送驗報告可佐。僅賣酒精的林姓化工行老闆否認,辯稱不知道林在製造假酒,但法院比對證詞不採信。
法院審酌,林男發起不法販酒集團,與共犯侵害商標、破壞主管機關對食安管理權,又售出假酒危害民生,考量林男一0五年就因製假酒被查獲,被依食安法判一年三月,緩刑五年,這次緩刑期間內再犯,依發起犯罪組織罪判林二年,其餘十八人依販賣攙偽食品罪判四月到六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