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居家隔離比照酒駕 法部贊同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國內嚴防疫情擴大,醫界建議,違反居家隔離的民眾應比照酒駕罰則。法務部長蔡清祥十九日表示同意,他說,若不遵守相關規定恐影響社會,應以最嚴厲的處罰來約束,將提出相關修法。
 針對防疫物資的發放,法務部廉政署防貪組長葉建華昨日指出,廉政署各政風人員提醒及叮嚀各機關、學校,注意物資發放流程,避免爭議;學校「備用」口罩於緊急情況時,供學生及教職員工申領,並登記列冊。
 葉建華也表示,防疫物品管理的登記及檢核非常重要,例如在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期間,某機關主管將徵用的十一萬餘個N九五口罩私下挪交給某家醫院使用,該主管後來遭判刑七月、緩刑三年確定。
 另針對台大醫師李秉穎建議,對於居家隔離卻趴趴走民眾,應該比照酒駕罰則,違法者硬性規定接受二十四小時教育訓練,被關幾天都是合理的等。
 對此,蔡清祥表示贊同,因為酒駕罰則採嚴厲立法,甚至酒駕撞死人,要從重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處理。同理,在傳染病期間,大家嚴格防疫,若不遵守規定,個人行為影響社會層面非常大,就要用最嚴厲的處罰來約束,後續會提出一個從重處罰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