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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樂分托嬰中心勒令停業半年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中西區新親親奶瓶托嬰中心涉嫌不當管教,被台南市政府社會局依《兒少權法》裁處二十四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一年;社會局擴大稽查該托嬰中心的蘇姓負責人丈夫在北區經營愛樂分托嬰中心,發現該托嬰中心收托十四名幼童,竟只有一名合格保育人員,明顯違法,依《兒少權法》勒令停辦半年並公布其名稱。
社會局每半年針對立案托嬰中心進行不定期稽查,新立案托嬰中心三個月稽查一次,確保托嬰中心的環境安全及照顧服務品質。二十六日執行擴大稽查,發現愛樂分托嬰中心收托十四名幼兒,現場卻僅有一名合格托育人員,社會局認定該托嬰中心收托比例明顯不副規定,且謊報托育人員資訊,以不具資格人員冒名頂替。
社會局判定愛樂分托嬰中心違反《兒少權法》第八十三條第五款、第八款及第九款規定,因情節重大,勒令停辦半年並公布其名稱,並協助家長轉托及媒合托育資源,減少托嬰中心停業的影響。
社會局也帶回該托嬰中心監視錄影相關設備,進一步透過影像清查托育人員照顧情形,如涉及違反兒童保護情形,絕不寬貸。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對於托嬰中心有違法情事絕對零容忍,要求社會局面對兒少不當管教,絕對要追究到底,並在合於法律規定下以最快速度裁罰,確保兒少最佳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