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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涉性騷 金錢和解獲撤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前法官楊炳禎去年住院時被控對護理師襲臀,遭檢方起訴。楊男否認犯罪,但審理期間選擇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台北地院審酌告訴人已撤回告訴,對楊男作出公訴不受理的判決。
楊炳禎過去擔任高院法官時,曾因買春、蹺班等行為,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判決撤職。
楊炳禎去年七月間前往某醫院進行重力機器人等物理復健療程時,被控趁職能護理師詢問他病況時,對她伸出鹹豬手,護理師不滿,報警提告。
楊男辯稱,護理師當時在走廊上問他哪邊不舒服,他因腳痛不能彎腰,才伸手碰護理師告知不適的部位,且只碰到對方褲子,沒有碰到對方的肌膚。
但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楊男涉嫌性騷擾事證明確,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法院開庭時,楊男仍否認不法,但考量官司纏訟,決定與告訴人以金錢達成和解。性騷擾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告訴人於和解後已具狀撤回告訴,北院因此於日前諭知本案不受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