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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兄剁掌焚屍 男判18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中市男子林宗耀因經商失敗、官司纏身,持刀殺害胞兄後剁掌、焚屍,企圖裝死,再假冒胞兄的身分「重生」。一審依家暴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考量家屬原諒、母親求情,改判十八年,最高法院二十七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信用破產、經濟困頓的林宗耀(五十歲),於民國一0六年中即計畫假冒胞兄的身分,同年五月三十一日,先邀約朋友飲酒唱歌,製造不在場證明,再變裝外出,於凌晨持菜刀、鐵鎚打死胞兄,再砍下其雙手。
 為製造是因賭債糾紛被人殺害滅口的假象,林男在屍體旁邊放數顆骰子,再把自己的駕照、名片,放在死者褲子口袋,隨後潑汽油焚屍。
 一審考量林男開庭時,曾下跪向大嫂道歉認錯,大嫂也向法官求情,希望他早日出獄照顧年邁的母親,仍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台中高分院認為,林男事後先後匯款五百萬給大嫂,林母也替他求情,認為林男從小品性佳又會照顧家人,其胞兄嗜賭成性,也是林男協助還債,合議庭改判十八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