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弱智女 便當店老闆判十年半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董姓男子在善化經營便當店,卻利用送愛心餐之名,性侵一名弱智女子。於一0五年五月及六月先後以手指及性器性侵得逞,女方受害後寫信向職業訓練老師求救,整起案件才曝光。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遭駁回,董男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十年六月定讞。
 據了解董男已婚育有三名成年子女,一0五年間,董到府送愛心餐時,認識被害人,並將其認做乾女兒,平時透過送衣服、餐食之便與受害人親近。一0五年五月廿日,董男以送餐為名至收害人家中性侵得逞,六月一日故技重施再度性侵。女方不堪董男糾纏,三日鼓起勇氣透過書信向職能訓練老師求助,儘管身為受害人卻惟恐家人責怪,不斷表示自己錯了、以後不敢了,讓老師十分心疼、代為報警。
 警方化驗女方性侵後用於擦拭的衛生紙,驗出董男精子細胞層體染色體之DNA。據查女方於九十五年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總智商僅為四十三,屬中度智能不足程度,認知功能、理解力及口語表達能力有限。職能老師也指出,女方對世事人心之知覺與識別能力低下,且心理年齡如幼童,對事反應及判斷能力不足,識別性侵害而予抗拒之能力明顯欠缺。
 董男前不服上訴辯稱女方於過程中未反抗,且外表看不出有智能障礙,並以年事已高為由、平時為女方提供飲食、金錢照顧等為由,懇求法外開恩從輕量行。然而法官認董男以乾爹身分掩護,利用女方智能障礙不識人心險惡、不敢違抗、反應與判斷能力不足等弱點性侵,供詞多番閃爍推諉,堅持不認罪,一、二審均被依兩起加重強制性交罪合併判刑十年六月,最高法院在日前駁回董上訴,維持原判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