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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山坡違規開發今年逾百件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一0八年度執行山坡地違規案件統計一月至四月為六十二件,五月至八月為三十八件,截至八月總數一百件;經統計五月至八月間以大湖鄉、南庄鄉及三灣鄉違規件數上升較為顯著,下降幅度最大則是三義鄉,其次為泰安鄉、苗栗市,綜觀整體幅度五至八月為下降趨勢。
水利處表示,依法申請案一月至四月為十件,五月至八月上升至二十一件,樂見民眾多循正常申請程序辦理,避免受罰,但目前「後龍、南庄、三灣」違規比率有大幅上升趨勢,將列為警示鄉鎮,後續水利處將請相關公所、水土保持服務團等夥伴單位輔導山坡地水土保持義務人依法申請,避免違規使用。
水利處再次呼籲民眾,山坡地土地進行開挖整地前,應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擬具水土保持書件及備妥開發利用申請文件,先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位)受理成案後,該單位會將水土保持書件轉送水利處辦理,俟審查核定後始得施工,否則一旦違法受罰時,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