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環保署撤銷台中市府裁罰台中火力發電廠案,引發外界爭議。環保署長張子敬九日在立法院表示,撤銷下級機關處分確實為難,他雖可當好人不處理,但廢止許可恐造成很大傷害,坦言環保署無法等到訴願完成。
環保署長在二月二十五日撤銷台中市府裁罰台中火力發電廠案。張子敬指出,推動環保仍要依法執行,過去處罰的罰鍰沒有急迫衝擊,環保署就依照行政救濟程序進行。
張子敬說,這次台中市府是廢止台中火力發電廠操作許可,導致機組不能操作,環保署認為影響較大,應做適當處置,否則事後產生更大影響,救濟恐來不及。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質詢時問,行政程序法明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過後才得做出撤銷處分,但法定救濟期間是否過了,是否完全忽略法律規定。
張子敬表示,站在環保立場,環保署要支持台中市府環保局執法,但這是一個違反法令的處分,坦言環保署去撤銷下級機關處分也很為難。
張子敬指出,台中市府這個案子也有可能走到國賠階段;雖然他可以當好人,都不要處理,讓訴願繼續走,但廢止操作許可導致中火機組停下來,造成傷害很大,甚至可能導致停電,直言環保署沒辦法等到訴願完成。
蔣萬安並追問,環保署撤銷處分前是否報行政院。張子敬說,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