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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產業紓困八子法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十二日公布因應武漢肺炎產業紓困八項子法,包括將補貼營運困難的國家公園區內事業最高三個月全額租金與權利金;以及郵輪場站內的免稅店等承租業者,九個月全額場地租金等。
 行政院會通過衛福部、經濟部、文化部、交通部、農委會、內政部、原民會和客委會應武漢肺炎特別條例而制定的八項子法,規範產業紓困措施細節。
 交通部針對運輸、觀光產業制定紓困振興辦法,補貼燃料稅、牌照稅;補貼客運業者、遊覽車業者、計程車及鐵路運輸業者,購買防疫物資費用;補貼觀光旅宿業營運負擔、補助國旅和遊樂園優惠等。針對國際郵輪場站內商業服務設施之承租業者,如免稅商店、郵輪商業廣告等,自宣布禁止國際郵輪靠泊我國港口之日起,給予九個月全額場地租金補貼。
 內政部針對國家公園內販售商品、提供遊客服務的商店、住宿或停車場等設施,自二月起提供一半的租金補貼,為期三個月。視遊客減少情形,有不同加計補貼額度,如遊客大幅減少七成以上,最多可全額補貼。
 衛福部對醫療機構、長照機構提出紓困補償;經濟部對製造業、服務業等各產業的貸款展延、資金周轉、振興優利貸款等,並發放振興抵用券;文化部針對出版事業、書店、藝術表演、電影院、博物館等文化產業制定紓困辦法,每次最高補助二百五十萬元;農委會提供農漁業紓困貸款、補貼利息。
 另有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原民產業提供行動支付回饋、部落景觀優化最高四十萬元、產業多元行銷補助最高二百萬元;客家委員會補助客庄產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