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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大樓50億賠償喬不攏 法扶律師團質疑拖延訴訟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三年前倒塌致一一五人罹難死亡案,刑事部分已定讞。民事部分法扶基金會求償五十億元案十九日開庭,兩方律師團仍未取得共識,訂於十二月十九日再開辯論庭。
維冠大樓案建商林明輝、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結構技師鄭東旭等五人被認定偷工減料,各依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五年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包括消基會團體訴訟求償廿五億、法扶基金會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五十億多元,計超過七十五億元賠償卻無法喬攏。
昨天開庭法扶派出七人組成的律師團,被告張魁寶、鄭東旭等則委請三名律師出庭。被告律師逐一點出精神慰撫金過高、房屋、裝潢、家庭生活及扶養費等未舉證,建請院方可參酌依消基會團體訴訟案來進行。法扶律師團則回應團體訴訟另案進行中,質疑被告代理人有拖延訴訟之嫌。
被告律師指出,市府向維冠住戶收購該處土地,價值比公告現值高,建議消基會團體訴訟案可為此案的參考。在被告律師堅持下,院方將聲請消基會團體訴訟閱卷案,同時向市府函詢價購維冠土地及相關決策過程等細節再議。預計十二月十九日再開辯論庭討論。法扶律師團也特別呼籲被告應勇於承認錯誤,以負責任的態度,立即處理對於被害人及家屬的民事賠償責任,切莫迴避或藉詞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