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發生於前年十月的台北市街頭三千萬元現金重大搶案,認為男子王璟澄、林東賢尾隨替國際黃金買賣業者送鈔的兩名女子,趁女子下車買鹹酥雞時,當街持刀劫走三千萬元現金,台北地院二十八日依加重強盜罪將兩人各判刑七年四月、七年十月。
黃金買賣業者先前曾多次委託UBER鄧姓女司機送錢,鄧女則會找來王姓女友人陪同。兩人過去曾在台北市長安西路邊收錢點鈔,被斜對面的泊車小弟王璟澄目擊,王男因此心生歹念。
前年十月二十九日,王、林及劉等三人再度看見鄧女前來收錢,立即尾隨,見鄧女二人在中坡北路停車,趁鄧女下車買鹹酥雞時,王、劉立即闖入車內,持刀把王女趕下車,把載有三千萬元的車子開走。
警方循線找到棄車現場,在車內找到二百萬元,並且先後逮捕王、林二人。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加重強盜罪嫌將兩人起訴,至於另一名劉姓共犯,檢方已發布通緝。
林男向檢方供出,教唆強盜的幕後主謀者,是新加坡舞廳大股東、四海幫大哥郝廣民,檢警今年三月三十日已拘提郝廣民到案,訊後將他聲押禁見獲准,北檢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