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南韓日前爆發「N號房」事件,引發國人注意。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二十日初審完成「刑法第二二二條修正草案」,在法條中增列犯強制性交罪過程中,有「錄音、照相、錄影、直播」,可判處至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N號房」的成立者利用通訊軟體Telegram建立多個群組,當中分享不同等級的性虐、性侵影片,尺度越激烈的群組所繳交的會費也越高。受害者包括未成年人、甚至嬰幼兒,且手段殘忍,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輿論。
此事也引發立委注意,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多名立委紛紛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包括第二二二條、第二三五條,及增訂第二三一條之二,均與網路性犯罪相關。
經過委員會論後,朝野立委與在場官員僅就第二二二條達成共識,通過初審,其餘條文則保留送交協商。初審完成的修文為刑法第二二二條修正草案,規定若以強暴、脅迫、恐嚇等違背他人意願方式犯強制性交罪,且過程中「錄音、照相、錄影、直播」,將面臨至少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現行「加重強制性交」要件共八項,包括:二人以上共同犯案;對未滿十四歲的男女犯案;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心智缺陷者犯案;以藥劑犯案;凌虐被害人;利用駕駛公共交通工具的機會犯案;侵入住宅等處犯案;攜帶兇器犯案。
此次修法就是因應網路世代新興犯罪態樣,將「錄音、照相、錄影、直播」等納入要件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