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廢證遭撤銷 交通部補正程序處分不變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遠東航空遭民航局廢證後提出訴願,獲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撤銷處分廢止許可等,被視為一線生機。對此,交通部回應,會檢討補正程序,實質處分不變。
 遠航去年十二月無預警停飛,交通部在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核准民航局報請廢止其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遠航不滿廢證處分,向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審理後認為,當時廢證應由交通部直接通知遠航,而不是由民航局轉知,因此撤銷處分,讓遠航似乎獲得一線生機。
 不過,交通部表示,訴願委員會只是要求民航局補正程序,而非變更處分,因此,廢止遠航的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註銷許可證與獲配航權部分,處分的實質效果不變,但通知程序需再行檢討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