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昨日對私菸案中未涉及刑責,但超量攜帶菸品的總統專機旅客共十三人,祭出行政懲處,其中遭罰金額最高者為總統府發言人室諮議林家如,因超帶三十六條菸品,被處約四萬五千元罰金。
由於台北地檢署私菸案第一階段偵查終結,確認有十八人不涉刑責也與私菸案無關,海關第一階段先調查這十八人,檢視是否有超量攜帶菸品且未申報並進行裁罰。
經關務署台北關調查,十八人中有三人只攜帶一條菸品,並未違規;其餘十五人中,一人雖購買超量菸品,但通關時主動申報存關,不予處分,另有一人身分不屬於機上旅客,將改移交桃園市政府調查。
台北關指出,剩下的十三人確認全都違規超量購買菸品且未主動申報,昨日已將處分書全部寄出。合計十三人購買的菸品量約一百條,其中「最大戶」一人就買三十七條,扣除一條可免稅,就超帶的三十六條菸品,以貨價(購買價)加上每條五百元罰金,共裁處四萬五千元。
經比照刷卡紀錄,購買三十七條菸品者為林家如,其餘旅客大多僅購買五至七條少量菸品。
台北關表示,能追查到這些菸品買主,主要是透過由台北地檢署取得的刷卡紀錄及訂購明細,至於仍有部分在專機上以現金購買的菸品,買主是誰、菸品流向,目前仍在調查中,呼籲買主能儘速現身,主動完成申報。
台北關也說,私菸案中較複雜的違規情形,如專機旅客在機上訂購但非機上取貨,機組員購買且機邊交貨、以非旅客身分團購菸品或搬移菸品,以及違規購買菸品之外免稅物品等,也會配合檢方調查進度繼續追查,列為下一波調查裁處對象。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委黃國昌指控私菸案中,總統發言人室諮議林家如也購買三十七條菸,且自行攜帶入關未被發現。偵辦國安私菸案的台北地檢署二十六日指出,目前林家如並非私菸案的被告,後續若查出違法事證,可將林女轉為被告。
檢方指出,國安局少校吳宗憲等被告是將九千七百九十七條私菸品,透過積極的安排公用車輛進入管制區載運的「施用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行為」,對單純未依法申報的情況不同,因此,除將吳等人依貪汙罪嫌起訴,也依違反稅捐法起訴。
至於其他在專機上出售的二百一十二條免稅菸品,清查顯示是胡姓男子等十三人在機上購買的菸品,未利用公用車輛運輸,屬單純購買免稅菸,未積極施用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並沒有刑事責任。
北檢指出,依最高法院的判決,所謂不正當方法須具有與積極的詐術同一的型態,若僅有漏報的消極行為,沒有其他類似詐術的不正當方法、積極逃漏稅捐,只能科以行政罰的罰鍰。
林家如持有的三十七條菸,是在機上訂購後,自行攜帶入關未被海關發現。檢方說,依目前事證,林女也未涉及違反稅捐稽徵法「積極的不正當行為與詐術」,但如果未來續行偵查中發現違法事證,仍可將林女轉列為稅捐稽徵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