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宜蘭縣男子呂鴻猷懷疑經營檳榔攤的中國大陸籍妻子另結新歡,去年竟持水果刀猛刺妻子五十三刀,致其倒地死亡。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將他判刑十二年八月,最高法院九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判決指出,呂鴻猷(六十一歲)質疑妻子與其他的男人有不正當的關係,去年八月六日兩人先在檳榔攤發生口角,晚間回到頭城的住家後又繼續吵。
呂男不滿妻子想離家,持水果刀朝在臥室的妻子猛刺五十三刀,致其頸動脈、心臟大出血到地。次日凌晨,女兒返家時發現母親倒臥血泊,送醫不治。
呂男則於犯案後,將水果刀放在房間抽屜後離家,前往台北巿找胞妹,並於告知此事後離開,呂妹報警後,警方在桃園將呂男逮捕。
呂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也表示後悔。兩人十八歲的女兒也請求法官輕判。
一、二審認為,呂男先前曾多次對妻子暴力相向,審理時還指責妻子在外交往複雜,企圖推諉殺人過錯,但審酌他坦承犯行、中風且行動不便等情狀,均依殺人罪判刑十二年八月。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