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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還罵警 男被判拘役87日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郭姓男子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又違規跨越雙黃線,被警攔下,他不服取締出口「三字經」又罵警是「賊、垃圾」,吃上妨害公務官司。台南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將他判處拘役八十七日,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郭男於今年五月廿三日下午五四十五分,騎乘機車行經台南市北區道路,因未戴安全帽及跨越雙黃線行駛被市警五分局公園派出所攔查。郭男對警方的攔查取締動作很不服氣,竟當場在大馬路上對執勤員警大小聲,並直接用台語對著員警大罵:「我懷疑你當賊」、「爛鰻 」、「垃圾」等語,被警方依現行犯當場逕行逮捕,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另郭男所涉公然侮辱部分,執勤員警未提出告訴。
 台南地院審理,郭男辯稱,他講這些話不是針對執勤警察。但法官根據員警提供秘錄器,認定郭男的言詞足以輕蔑、貶損他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使人難堪之詞,顯屬侮辱言語,妨害公務罪證明確,其辯詞顯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