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被控壓童入水 侯友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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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瑞芳警分局一名警官日前帶小孩到中壢一處游泳池戲水,遭指控掐著一名男童的脖子往水裡壓,欺負小孩;陳姓警官廿七日晚發文自清,表示未把男童往水裡壓,系該男童多次以水潑他的孩子,屢勸不聽才會有制止動作。市長侯友宜廿八日對此表示,靜待司法調查還原真相,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指出,廿五日在中壢一家泳池兒童遊戲區看到一名戴眼鏡的男子,用手掐著一男童的脖子,大喊「誰的小孩?誰的小孩?」隨後又將男童的頭往水裡壓著不放,致有旁人看不下去跳出來說「你怎麼可以對孩子這樣?」。在網友發文後引發網友撻伐,男子更被起底原是新北市瑞芳局的陳姓警官。
 陳姓警官廿七日晚也在臉書PO文表示,當天他帶六歲及三歲的兩個小孩在該泳池的兒童池內休息,但突然有名陌生男童跑來,嘗試向他的小孩潑水,接著用水槍噴射、還用水槍拍他的小孩,他出言告誡,但男童後來又拿浮板丟他們,丟到他的眼睛後又用水槍射到他三歲女兒的眼睛。他才憤怒地問男童是「誰的小孩?」
 陳姓警官說,指控他「壓童入水」太沉重,當時因他去攔住男童時,因在水中一度重心不穩,男童全身浸入水中約一秒,他即用手「提著」男童的脖子;糾紛發生後他有意和解,但對方堅持提告,他才說也會提告對方。
 市長侯友宜廿八日被問及此事時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訴訟中,一切以司法調查為主,目前兩造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事實的真相只有一個,希望調查還原真相,如果是警方的同仁不對,要依法嚴懲;但如是像警方同仁所說的情形,調查清楚後,該怎麼做就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