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府城廣角鏡 〉修憲、責任政治、權力制衡與民主意識

 ■蔡文斌
 我國憲法傾向內閣制,民進黨最早也想推內閣制,但一九九0年六月,民進黨將「民主大憲章」提交國是會議,認為要贏得國會過半、似乎路途遙遠,為了謀權而改弦易轍,主張總統制。後來,在李登輝的主導下歷經六次修憲,落實了總統制,但總統制會發生獨裁,所以又出現制衡總統權力的相輔設計呼聲,這是近年來修憲議題聚焦的重點之一。
 美國是總統制,種花生的、演電影的、破產六次的都可以當總統,但美國總統都要向國會發表咨文,直接對國會負責,讓責任政治得以運行。我們的憲政設計本來也有這個機制,但卻沒有去做。
 陳水扁執政時,朝小野大,沒有機會;馬英九執政時朝大野大,如果當年馬進入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國是建言,自然就建立了制度。現在,民進黨完全執政,朝大野大的機會又來了,蔡英文應該到立法院去做國情報告,並接受國是建言。
 總統向國會提出國情報告,在我國並非沒有前例,回顧一九九三年的元月四日,我就以民進黨國大團黨召集人的身分,代表民進黨向當時的總統李登輝提「國是建言」。現在,只要蔡英文、完全執政的民進黨願意,就可以做到。
 其次,我國憲法在廢除立法院行使閣揆同意權後,變成由總統可隨時任免行政院長,但行政院卻又是首長制,閣揆具有獨排眾議的權力。陳水扁最初任命唐飛當閣揆,但民進黨政府要廢核四,唐飛就在院會前夕被陳水扁「准辭」下台。當時,陳水扁所處朝小野大的政治困境,以及唐飛的痛苦,彷如昨日。因此,如何回歸責任政治及多數統治等權力分立的制衡原理,才是思考核心。
 修憲的另一個焦點在於是否要「廢考監」?孫中山在行政、立法、司法之外,加入考試權與監察權,考試權源於中國科考文化,科場舞弊,重則腰斬、甚至凌遲。監察權則是監察御使、按君大人,制度久遠。
 然而,時代進步至今,社會發展更多元、複雜,需要獨立行使的職權,何止於考試、監察?中選會、金管會、公平會、中央銀行等,獨立行使職權的重要性,絕不下於考試、監察,甚至更為複雜。
 再看近年來科技發達,網路通訊日新月異,大數據運用於生活、防疫相當普遍,但也衍生監控、侵害人民隱私的疑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是否不受政府或特定政經勢力操控,與人民切身權益相關,也非常重要。
 目前,對考試、監察兩院,「留權不留院」看來似乎是朝野趨向的共識。未來,將考試院改為「國家考試委員會」、監察院改為「行政監察委員會」,且均以獨立管制委員會來繼續行使考試、監察兩權,運作類似於中選會、中央銀行、公平會、金管會獨立機關。未來,對官制官規的決策與執行,可進行更符時代的運作設計,除了國家考試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署可修法改為人事部。過去中央六部就是吏戶禮兵刑工,吏部就在內閣排名第一,掌管天下文官任免、考課、升降、勛封、調動等事務。
 至於監察權,彈劾、糾舉都是「警告」的意思,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對今日官場又有多大作用?糾舉、彈劾目前國外多由「監察使」職掌,大部分國家歸行政權、少數國家歸司法權。監察權的歸屬,應參酌國內外實際運作情形,才能做出最好安排。
 至於「廢考監」有沒有比較好?廢了之後,改制為獨立管制委員會,能做到獨立行使職權嗎?只能說天下沒有完美的制度,關鍵還是在心態。亦即總統有沒有民主意識、是否刻意曲解法令,現行的五院制,總統提名的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閣揆提名的各獨立機關委員等,有沒有隨著政黨更替而在心態上傾藍、偏綠而謀權呢?徒法不足以自行,心態,才是制度運行的關鍵。
(前考試委員、第二、三屆國代蔡文斌律師口述,記者趙家麟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