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嫌吵刺傷同鄉 判殺人未遂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阮姓越南移工因不滿同房室友黃姓越南移工酒後講話太大聲,雙方發生口角,阮因被激怒無法入睡,見黃起身欲下樓上廁所,即拿折疊刀尾隨下樓,趁黃上完廁所欲上樓之際,朝其腹部猛刺二刀,幸經報警送醫急救,黃始撿回一命。彰化地院五日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將阮男判處五年六月有期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阮男和黃男都在同一間工廠工作,並為宿舍之同房室友,黃男今年二月二十一日晚上,酒後在房間用視訊和太太聊天,阮男不滿黃男聲音太大,而欲關燈就寢,二人因此發生口角。
 阮男因被黃激怒而無法入睡,翌日凌晨,見黃起身欲下樓上廁所,乃拿折疊刀尾隨下樓,趁黃上完廁所欲上樓返回房間之際,近身朝黃的腹部猛刺二刀,造成黃男胃穿刺傷及內出血等,黃大聲呼救,其他人見狀趕快打電話給仲介,仲介人員報警並將黃男送醫,始倖免於難。
 被告辯稱因被害人說了很多話激怒他,使他無法入睡,就跟著被害人出去,先徒手打被害人,但被害人還手,才拿刀刺傷,並沒有殺被害人的意思等語。
 法官查證後,認事證明確,所辯不足採信。審酌被告不思以理性平和方式溝通解決,而持刀犯案,情節非輕,自應加以非難,惟考量其深表悔悟,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量處五年六月徒刑。可上訴。